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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1章 一路向北


红袖戏耍隐剑流二人五日后。

    韶扬和小叫花一个恢复完好、一个破关而出。

    约定好去扶余国的时间,也已经到了。

    三人收拾细软,驾着驴车,滚滚和胖虎一左一右跟随,前往蓬莱港,欲要坐船出海。

    三兽吃了“无极仙丹”喝了龙血,愈发神异。

    白毛驴身雪白无一丝杂毛,甚至鳞片隐隐,散发七彩颜色,任韶扬曾笑言:“这夯货若是头插独角,只怕就能装独角兽嘞!”

    正是因为白毛驴神骏无比,在凤溪村可谓是左拥右抱,骑遍了小母马,人称“凤溪第一种驴”,生活乐无边。

    胖虎则越来越胖,越来越狗狗祟祟了,它仗着这门本事,日日潜入厨房偷肉。被小叫花逮住吊起来揍时,便嗷嗷惨叫,肥肉乱颤,一副可怜相,翌日却依旧故态复萌。

    滚滚更厉害,如今身子立起来和红袖差不多高,圆耳圆眼仓鼠脸,漂亮可爱至极,天天带着斗笠,叼着黄精,扛着镔铁鱼竿。

    这货看着可爱,实则心眼儿最多,是三兽里面的猫头军师。干坏事、恶作剧,都是它指挥,让胖虎或者驴哥去做,自己稳坐钓鱼台。

    在凤溪村这十二年,三兽的名号也传了出来,谁都知道三凶养的宠物也跟别人不一样。

    甚至聂风曾笑言:“这仨兽,除了胖虎,其他俩都未必在我之下呢!”

    众人哄堂大笑,三兽之名愈发响亮。

    “瘸子。”

    红袖从车内探出脑袋,叫了声。

    “咋啦?”任韶扬吃着山楂糕,头也不回道。

    “咱们帮圣王解决诅咒,真的是好事么?”

    任韶扬回头笑道:“为啥这么问?”

    红袖轻声道:“三天前,圣王在‘方铁书斋’杀了一个老教习。”然后她将当日所发生的事,一点点地讲了出来。

    任韶扬道:“你咋想的呢?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。”红袖摇头道,“解决了诅咒后,圣王一定会入侵中原,甚至改朝换代.”

    “若是他得了天下。”任韶扬想了想,说道,“你觉得会比现在差嘛?”

    红袖道:“圣王不是君子,却是个合格的帝王,只是.”

    “唔,你担心他将百姓视为猪狗?”

    “有这个担心。”

    任韶扬笑道:“担心甚么?这本就是事实。”

    “啥意思?”

    “这个世道,无论谁成了皇帝,看待百姓无非两种:一种是视为需要好生看管的牲口,另一种是视为可以随意宰杀的猪羊。本质上,并无不同。”

    红袖蹙眉道:“可太祖爷他”

    任韶扬轻笑:“老朱将天下视为朱家私产,百姓是田里的庄稼,百官是看管庄稼的佃户,有变化吗?”

    定安从车顶探出头来:“太祖爷岂不是杀了神龙,又成了神龙?”

    任韶扬叹了口气:“谁会背叛自己的阶级?”

    红袖有些丧气地说道:“真没意思。”

    定安搔搔头:“是啊,挺没意思的。”

    “太阳底下没新鲜事。”任韶扬笑道,“可万事万物也会发展,只是很少一帆风顺。但是吧,有一丝一毫的进步,就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比如圣王若是坐拥天下。”红袖道,“至少比现在强?”

    任韶扬道:“至少,不会跟现在一样懦弱。”

    三人一路闲聊,走了半天,来到蓬莱港。

    却见江岸上一艘大船泊定。

    船头一青衣书生头戴儒冠,背着口长剑,对三人躬身施礼。

    其人敛衣礼成,朗声道:“见过剑神,一刀仙,刀皇前辈!”

    三人下车,拱手应过。

    书生又拜一遍,笑道:“子路奉国主圣王之命,特来此地,渡三位前辈去往扶余。”

    任韶扬笑了笑,看着他:“就是你写的信?”

    子路神色如常:“是我。”

    “圣王在‘方铁书斋’所作所为,武藏森的小动作,还有隐剑流等人藏身处,都是你告知的?”

    子路笑道:“国主要求,子路照做而已。”

    任韶扬一叹:“好个圣王,还真是个人物。”

    子路引众人上船:“国主雄才大略,被剑神如此称颂,他必然高兴的紧。”

    任韶扬哈哈一笑,走上舷梯,忽然他又看了书生一眼:“你是慕应雄的徒弟?”

    子路瞠目结舌,讷讷难言。

    他是慕应雄徒弟的事情,就连圣王都不知道,剑神何处得知?

    任韶扬笑了笑,大踏步走上海船:“我曾和你师父决过剑,很熟悉他身上的剑意。”

    子路看着三人的背影,缓缓吐了口气:“名不虚传啊。”

    风帆升起,船离口岸。

    驶出老远,便见陆地尽成黛影,风声呜呜,仿佛不尽的哭声。

    任韶扬立在船头,眼望夕阳,神色平静。

    子路走了上来,恭声道:“任剑神,扶余道远,得三日路程。如今酒菜已备好,您看是否合口味,若是不喜,咱们随时撤换。”

    任韶扬一笑,随他进舱。

    就见红袖和定安已经左手鸡腿右手蟹钳,吃得不亦乐乎。眼看白袍进来,嚷嚷要一同喝酒。

    任韶扬捂额一叹,便撸起袖子加入其中。

    子路是个妙人,在一旁候着,甚是贤惠着心。

    酒过三巡,恐三人闲时不喜,他便走到窗边坐下,撩琴一抚,当真是余音绕梁,很有些自在孤清。

    韶扬以琴音佐酒,听罢抚掌笑道:“有趣,有趣!圣王门下,都是这般风流?”

    子路躬身一谢,却道:“任剑神谬赞!子路学艺不精,尚不及国主万一。”

    任韶扬摇摇头,笑道:“谦虚了。”

    子路微微一笑,顿了顿,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:“任剑神以‘谐天律’名震寰宇,于音律一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,能否为子路的琴声,指点一二?”

    任韶扬洒然一笑,说道:“你的琴声,音律准确、法度精严,纵不刻意为之,也自有一股雍容气度。唔,演奏宫廷雅乐,是极好的。”

    子路一愣,说道:“只是宫廷雅乐?”

    “子路啊,可曾听过‘道是无情却有情’?”

    子路皱眉道: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器无情,人有心。”任韶扬闲闲道,“技可近道,道却需由心。你的琴声被困在规矩里,失了本心。等你真正为情所困,为理所缚,再能破茧而出时,琴中自有情意,也自有天地。”

    白袍瞥了子路一眼,“剑道亦然。”

    子路呆了半响,咳嗽一声,干笑道:“多谢剑神指点!”

    任韶扬嘿了一声,不再言语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红袖吃饱喝足,拍着肚子问道:“子路,却不知扶余之地,是在何处?”

    子路又是一愣,开言竟有一叹,他拂袖子收琴,敛衣踞于身前,低声道:“扶余,乃东北极地之国。”说着,又问道,“三位可知主人祖上东方苍龙?”

    红袖笑道:“苍龙英名,我是听过的。身着灭因甲,手持大同剑,披靡四海九州。却因自觉杀伐过甚,罪孽深重,便卸甲封剑,让权与人,率部归隐扶余,不再涉足中原。”

    定安斟一碗酒,一气喝干,又斟上第二碗,递给子路,捧哏道:“果,果真豪杰?”

    红袖点头抚掌,假模假样道:“对呗,真豪杰!”

    子路接过酒碗,先道了声谢,然后一口干了,放下酒碗,笑道:“我家先祖,文武双全,更精通阵法术数,实乃不世之材!”

    “苍龙先祖归隐后,惟恐后世祖孙不循祖训,要重归中原,这才设下九星藏龙穴,好叫子孙不要再生争霸之野心。”子路叹了口气,继续道,“否则逢九执念必遭横死!”

    红袖圆眼睁大:“这么坑后世子孙?”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

    子路叹息连连,“如此宿命,国主如何甘心?藏龙穴埋英雄志!他岂能让愿拯救苍生,天下大同的愿望被埋没?是以愿借三位前辈之力,共破宿命,成大业!”

    这书生说得激荡。

    红袖和定安表现地一惊一乍,很是捧场。

    唯有那白袍依旧闲闲地笑着,不评价不接茬。

    子路见惯人情冷暖,心知三凶能来就是代表支持。

    再说,圣王承诺将藏龙穴内宝藏尽数送给他们,以换来同三凶的良好关系。

    如此来说,便是为了有大旗而已。

    故而子路知情识趣,知道过犹不及,抱琴起身,笑笑说道:“我去看看风景。”说罢起身出门。

    任韶扬拈着杯子,笑道:“圣王志存高远,咱们所料不差。”

    红袖收敛假笑,皱眉道:“可是,他能打破自己的天命么?”

    “难,难,难!”

    任韶扬想到“苍龙帝剑”坑爹的第三招,心中暗忖:“圣王服下‘苍龙舍利’,若能忍住不动用这最后一剑,前途必不可限量。”

    “可话又说回来,又有谁能忍住不用呢?”

    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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